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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作者:未知时间:2012-08-28

案例:
       李某和陈某结婚5年,但由于婚姻不合,现通过协议离婚,但他们没有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只是由李某起草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陈某看了觉的同意了,这样的离婚是否有效呢?

律师解答:

       自己双方写的离婚协议书是应该有效的,它只是只能证明你们双方同意离婚和对财产的分配及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协议。

       但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所以,你们双方还应该去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才算合法的解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

延伸阅读:
        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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