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还是事实婚姻
作者:未知时间:2012-08-30
因为以前旧时候在农村,法律还没那么普及,我爸爸和妈妈是表哥表妹,是直属的关系,现在出来后,我读了一些法律的知识,也知道,我爸爸和妈妈的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但是,我都已经22岁了,我爸爸和妈妈毕竟也以夫妻身份生活了22年,这样的婚姻属于什么婚姻,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上海婚姻律师崔萍解答这个问题:的确,以前旧时候,法律知识没有那么普及,有很多直属关系的都结婚了,但是,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由于你已经是22岁了,你爸爸和你妈妈已经育有你一子,是否事实婚姻呢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因为你妈妈和爸爸是直系血亲关系,所以法律上也不承认他们的关系是事实婚姻。但是对于抚养的问题,不管是抚养父母,还是父母抚养你,都有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 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