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作者:未知时间:2017-06-16
引言:代书遗嘱是我国其中一种遗嘱方式,对于代书遗嘱的效力有严格的要求,对见证人,遗嘱人都有一定的条件,下文将给大家普及怎么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近日,某法院在审理一起遗嘱纠纷案件中,最后认定遗嘱无效。作为原告的李某欲哭无泪,原本几千万的遗产可以归原告,但现在却要与其它继承人一起平分。原来李某的父亲在生前对李某宠爱有加,在生前决定立下遗嘱,将财产的大部分留给李某。但是在立遗嘱的环节上却出了问题,由于父亲年事已高,右手书写无力,于是自己口述让李某代写。李某高兴都来不及哪里还会想到其他的后果,按照父亲的意思写完了遗嘱,而后父亲捺印,自己在遗嘱上面也签了名。
其实上述的遗嘱按《继承法》的规定形式上属于代书遗嘱,但并不符合代书遗嘱的要求。本案中,此份代书遗嘱有三个方面不符合要求,一、见证人数不够,必须二人以上;二、李某父亲只有捺印没有签名;三、儿子作为继承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所有此份代书遗嘱应该是无效的。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且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那么,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呢?生活中又有哪些遗嘱是无效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五种形式。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自书遗嘱时只有捺印没有签名,或缺少日期均属无效。自书遗嘱时不需要有继承人签字,也不需要继承人全部到场。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继承人建议回避,不要在遗嘱上面有任何签字。
3、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人建议回避,不要在遗嘱上面有任何签字。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人建议回避。
5、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此外,对于不是上述五种形式以外的遗嘱是否有效呢?比如打印遗嘱、录像遗嘱。
打印遗嘱如是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打印,并签名,且是自己的意思表示,则有效,可以视为自书遗嘱。如是其它人将打印好遗嘱直接给遗嘱人签名,则认定为无效。
录像遗嘱如是遗嘱人自行录像,则因不属于法定形式应认定无效。如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则可视为录音遗嘱,可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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