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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跟精神病人离婚?

作者:未知时间:2017-07-23

  现在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其实很多人都是大大小小情绪上的病,当病情恶化,影响到自己的婚姻的时候,就可能会对另一半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这个时候,另一半就可能会想要离婚,那么应该怎么和精神病人离婚呢?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 与精神病人怎么离婚

  (一)法律上关于精神病的界定有以下三方面: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二)与精神病人的离婚判断依据

  与精神病人的离婚的法定理由是看其存在的婚姻是否已破裂,如果感情破裂是可以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是我国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二、与精神病人能否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精神病人离婚是审理离婚案件中,法官经常遇到的问题。精神病人一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 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提出诉讼,可以由本人亲自出庭或请别人代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 理权限内,以被代理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 行为,不得代理。对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 意见。

  从法理上讲,婚姻关系属于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愿作出意思表示,属于应由本人而不是他人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提出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且必须是他本人的意思表示,任何他人不得代替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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