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诉讼的时效规定
作者:未知时间:2012-07-31
我国的法律对于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无论如何,当事人有义务对自己的权利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行使,民法中设置诉讼时效制度的初衷也在于督促相关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如其怠于行使,则将会产生权利无法获得强制保障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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