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纸“协议”撞上法定继承,李大爷的遗产该归谁?
作者:未知时间:2026-07-08
没有子女承欢膝下
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和侄女的悉心照料
成了孤寡老人李大爷晚年最坚实的依靠
却引来了亲戚们对遗产归属的争议
至此,老人的房产该何去何从?
案
情
简
介
李大爷一生未娶、无儿无女,随着年岁渐高,吃饭、看病甚至身后事,都成了摆在他面前最现实的问题。看着伯父孤苦无依,侄女小丽主动承担起了照顾伯父的重任。为了让李大爷安心养老,也为了让这份长期的照顾有一个明确的保障,俩人经过深思熟虑,于2017年12月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小丽承诺:从即日起,全权负责伯父李大爷的吃喝住行,和后半生的生养病死葬。
李大爷承诺:百年之后,名下全部财产由小丽继承,他人无权干涉。
这份协议,不仅有双方的签字,还有时任村支书、村长的见证,并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
2022年,李大爷因病去世,小丽信守承诺为其妥善办理了丧葬事宜。
然而,当小丽准备办理房产过户时,李大爷的其他亲属却提出异议,表示作为李大爷的亲属,对这套房产理应享有一定的权益,如果完全按照协议将房产留给小丽,会损害其他家族成员的合法权益。
原本单纯的继承事宜变得复杂起来,双方一时难以达成一致。为了彻底解决争议,确权房产归属,最终小丽来到法院,寻求法律的公正裁决。
法
院
审
理
经审理查明,李大爷因未娶妻生子,与小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约定由小丽负责李大爷的生养死葬,小丽按照该协议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协议合法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李大爷与小丽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有村委会见证,合法有效。
效力优先原则
法律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权利义务相一致
小丽付出了真心和汗水,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她就应当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不仅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更是对“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最好诠释。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全部权益归原告小丽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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