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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涉外诉讼离婚如何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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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应该如何打好涉外离婚官司?
跨国婚姻曾经是武汉人羡慕嫉妒的神仙姻缘,如今,随着跨国婚姻越来越寻常,其中的离婚纠纷也逐渐增多,记者最近走访武汉多家律师事务所发现,跨国婚姻当事人及家属的网络与电话咨询频繁:跨国离婚,到底么样办?找上海离婚律师 7月13日,王女士咨询:我是一个旅居法国的武汉人,我丈夫2005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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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涉外离婚条件有哪些?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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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涉外离婚一方不到庭该如何处理?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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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
随着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国人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离婚率在不断攀升,夫妻之间的信任度也难免降低,法院受理的否认婚生子女或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纠纷越来越多。在审判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配合法院做亲子鉴定,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如何处理的呢? 在这次公布的《婚姻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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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7
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法律地位的复函》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要成为婚生子女需要一定的条件,即人工授精是